2010年5月24日中午,宋祖德、刘信达抵达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履行谢晋名誉侵权纠纷一案所做出的判决。宋祖德、刘信达当场提交了致歉声明,并当庭补缴了剩余的15万元罚金。 此外,经申请执行人与两被执行人协商,宋祖德和刘信达将于近期联系法院判决所确认的10家媒体,连续10天(5月25日-6月3日)刊登向原告徐大雯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消除影响,为谢晋恢复名誉(后经过双方协商,这一时间被宽限至20天内)。 宋祖德曾不愿道歉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宋祖德曾致电法庭称愿意接受判决内容,但并不会到庭向徐大雯道歉,而是会于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刘信达一起在媒体面前当面向徐大雯道歉并且作出解释。对此,法院表示,宋祖德、刘信达必须本人向徐大雯道歉,若超过5月24日还不道歉,将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的程序。 宋祖德方面缴纳剩余15万现金 5月24日中午,笔者在静安法院门口看到,身穿白衣的宋祖德已经到达法院。随后不久,宋祖德的代理律师手拿厚厚一叠现金前来缴纳“精神损害抚慰金”。据媒体报道,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此前就侵犯谢晋名誉权案一审判决,判宋祖德、刘信达赔偿谢晋遗孀徐大雯女士各类损失共约29万元。此前法院曾从刘信达私人账户中扣划了部分款项,并转交给了徐大雯。因此,今日缴纳的现金为宋祖德方面缴纳的剩余罚款。据法院的通报消息,宋祖德代理律师今日共缴纳了15万元现金。 宋祖德不愿接受采访 在开庭结束后,宋祖德和刘信达离开法院时不肯接受采访,面对大批等候在法院的记者,只是表示感谢大家的关心,并以要赶飞机为由挥手和记者们告别。 徐大雯律师表示满意 徐大雯的代理律师富敏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徐大雯在得知今天的结果后表示满意,并感谢法律以及媒体对她的声援。富敏荣表示宋祖德在法庭上态度非常诚恳,他说,“宋祖德从最开始的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又没有按照法院传票规定的时间到法院接受询问,不承认博客是他本人写的,到今天来道歉,态度非常好,在我到法院之前他们已经写好道歉声明,之所以态度转变是因为法院在报纸上刊登的执行公告。” 另外,富敏荣还透露宋祖德、刘信达希望能见徐大雯女士当面表示歉意,被徐大雯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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